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2201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制造安装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材料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水源部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和麦积区境内,由大坝枢纽及引水线路两部分组成。取水口位于长江流域永宁河一级支流白家河左岸,引水线路向北穿过分水岭至麦积区甘泉镇胡家沟内,再由管线引水至调蓄水池,经水厂处理后利用管网供水至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所辖乡镇,以缓解城乡供水压力。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曲溪水库枢纽、超长距离引水隧洞、引水管线及调蓄水池,工程等级为中型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引水线路全长约23.8km,由输水隧洞和输水管线组成,其中,冷水河~胡家沟段输水隧洞全长约21.6km,为无压洞,隧洞纵坡比为1:800,隧洞最大开挖直径4.03m,采用双护盾TBM施工、六边形蜂窝状预制管片衬砌;预制管片内径3.2m、外径3.72m、环宽1.2m,管片厚度26cm,混凝土强度为C45,四片管片组成一环。共计安装管片约18000环,衬砌成型后洞径为3.2m。
2、招标范围: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及袋装一批
3、本次招标采数量:散装及袋装水泥共计11900吨,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 | P.O 42.5 | 吨 | 11400 | 按照买方要求分批到货 | 中标单位需无偿提供两个100吨水泥罐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 | P.0 42.5 | 吨 | 5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开始交货,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若因工程进度调整,致使供货时间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买方备货通知单分期分批到货。
5、交货 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买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4月起至今相关水泥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对本投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4月至今)具有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需金额明晰可辨,各合同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普票一份);应具有供应水泥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投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