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绿电绿氢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02215010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电力绿电绿氢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江电力绿电绿氢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江电力绿电绿氢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备设计资质:具备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具备压力管道GC1级或GB1级);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或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或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5)设备安装资质:具备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安装资质;
6)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制氢规模200Nm3/h及以上、存储压力20Mpa及以上的制氢站工程总承包(EPC或EC)业绩,或具备至少1项加氢规模500kg/d及以上、加注压力35Mpa及以上的加氢站工程总承包(EPC或EC)业绩。上述业绩包含在建和已竣工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有)。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以上人员须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2020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6)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应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4月20日10时00分到 2022 年4月27日17时00分
七、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电力绿电绿氢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三峡坝区右岸杨家湾码头内,可用地面积6750平方米(含预留设备用地)。
本项目采用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模式,在三峡坝区右岸杨家湾码头内建设制氢加氢站1座,制氢规模200Nm3/h,加氢规模500kg/d。该项目为内河氢燃料电池动力船及三峡坝区内旅游巴士提供加氢服务的需求。项目包括200Nm3/h PEM电解水制氢系统、500kg/d加氢系统、1套船用氢气加注系统、1套车用氢气加注系统、1套氧气充装系统、电控系统及配电系统等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远期制氢、加氢等设备安装位置。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招标,新建PEM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站1座和配套基础设施,制氢规模不低于200Nm3/h,加氢规模不低于500kg/d。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单体系统调试,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负责/协助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以及配合相关科研工作开展等内容,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配合业主地方关系协调等。本项目是一项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
主要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勘察复核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带方案投标),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外部接口)、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项目所需的各类专项报告的编制与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对原有检修间、门卫室、化验室进行整修,具备办公和生活条件。
(2)设备材料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PEM电解水制氢设备、氢气储存加压设备及其配套零部件以及实现氢燃料电池船(车)加氢功能服务相关设备;站内公用工程、消防、防雷、安防、站内建筑、绿化景观、功能性标识标牌、监控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材料等。
(3)施工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以及现场障碍物清理、工程所需要的场地平整、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以及临水临电、临时便道等工作和场地恢复等各专业工程、措施;原有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电解水制氢装置基础、加氢站站房/罩棚、变配电房、压缩机站房/罩棚、控制室、值班室、科普展示区、休息室、氧气充装间;站内公用工程、消防、防雷,实现站内绿化景观、功能性标识标牌、监控等功能的建设施工。
(4)供电系统建设
本项目新建供电系统由浸水湾变电站提供1路电源,以新建10kV线路接入,负荷总容量约为4000kVA,供电线路长度约6.5kM;制氢站内建设10kV/0.4kV专用配电室。
(5)项目所需手续的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许可阶段以及验收阶段所需报审手续和注册验收等。
(6)安全投入
承包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充足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满足发包人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数及费率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疫情防控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7)工程运行调试
项目整体的调试、运行和培训。具体包含氢能工艺部分的调试、运行和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站内公用工程部分的调试、运行,实现站内项目整体的正常运转。项目调试和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项目保修服务
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器具等的采购供应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
(9)其它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科普展示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求运用数字大屏、声、光、电和动态三维模型等手段完成氢能知识普及、项目情况介绍、制氢加氢工艺流程等功能展示。
招标范围及工程量具体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
施工完成日期:2022年11月30日
竣工交付日期:2023年2月28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3月15日
总工期25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3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氢燃料电池船(三峡氢舟1号)的进度安排试运行期,并保证连续至少3次成功向船舶加注额定压力下符合质量要求的氢气。
2.4 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形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开票单位为宜昌市 ,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上自主下载。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本次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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