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上清至冷水(资源、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不含涉铁路段路面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JTYTGC-2021-09-1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市上清至冷水(资源、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不含涉铁路段路面标)已由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鹰路养字【2021】64号文、鹰路养字【202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鹰潭市上清至冷水(资源、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32.041km,现状为四级公路,路面宽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主要以现状公路为基础,对路基路面进行拓宽,路面拓宽至6.5米、路基拓宽至7.5米,沿线三处下穿鹰夏铁路通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路面标共分2个标,A标在龙虎山境内,全长11.604公里,B标在贵溪市境内,全长20.440公里,具体如下:
标段划分 |
所在地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里程 |
A |
龙虎山 |
K248+940 |
K260+541 |
11.601km |
B |
贵溪市 |
K260+541 |
K280+981 |
20.440km |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划分标段:本项目总投资约15895.5527万元,其中路面标共分2个标,路面标A招标控制价为27721854元、B招标控制价为43152507元。
中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均可对A、B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即: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投标,但只能根据开标顺序(先开A标段-再开B标段)和评审后的得分高低来确定中标标段和中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放弃其选择的其它投标标段,但不论其得分多少,不能再作为中标人。按开标顺序,若该投标人已中标,该投标人当初已选择参与的其它标段还必须参与,但不论其得分多少,都不能作为中标人、由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某投标人选择1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必须制作1个或全部标段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2.4招标形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2.4.1施工工期10个月,(暂定开工计划2022年6月10日开工,2023年4月9日完工)。
2.4.2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日起计算,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3质量保修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5 年。
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的养护资质应符合赣交管养字〔2014〕8号《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江西省外企业依据《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应通过了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验证备案且在江西省交通信息网公布》。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的施工业绩(具体时间指2017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标段 |
业绩要求 |
A |
独立承接并完成单项合同不少于9.28千米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
B |
独立承接并完成单项合同不少于16.35千米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
3.3 信誉要求
3.3.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3.3.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3.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3.3.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3.3.5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3.3.6在“信用中国”网站( /web/)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