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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4-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

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国省干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   元行审审字【2022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107国道与高速引线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氏县和赵县交界,全长约4.6公里;高速引线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提升;高速收费站郑州方向南侧(西南角)公园、高速收费站石家庄方向北侧(东北角)公园、李村公园、高速引线与东环丁字路口南侧绿地广场公园进行绿化;新元高速入口石家庄方向广场进行绿化。()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鹿泉和元氏县界处,终点位于井元路交叉口处,全长5.7公里。装院路两侧花池进行绿化,县界、城泉道口四个角、万平加油站游园、四方学院墙外、姬村排水沟,进行绿化改造,高填方路段增设护栏。()井元路、红旗大街道路环境整治:井元路起点位于井元路与北外环交叉口,终点位于前仙乡处,全长约22公里;红旗大街起点位于红旗大街城泉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医科大学元氏分院;井元路沿线路侧花池进行绿化种植以及局部补植,沿线局部道口、山体、河道进行整治,前仙乡公园进行修建,局部道口进行路面硬化、沿线围墙进行粉刷等;红旗大街城泉路交叉口至医科大学元氏分院段道路两侧局部空地进行绿化,沿线公交站牌进行修建。()东环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S033与井元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氏县北立交桥,全长约3.5公里;东环路道路两侧花池进行绿化,南尖中村道路两侧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高速引线交叉口、北桥弯道进行加宽改造,沿线小桥进行加宽,沿线部分道口进行路面硬化。()北外环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井元路与北外环交叉口,终点位于北外环与池村互通交叉口,全长约3.2公里;道路两侧增设2.5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便道,增加雨水管网,新建花池及绿化,两侧增加照明设施,两侧居民门前地、门前台阶进行硬化及铺设便道砖。池村互通道口进行防护,平交道口路面进行硬化。()107国道东侧当铺庄北---栾城区交界段道路环境整治:起点位于107国道东侧当铺庄村北,终点位于107国道元氏县与栾城区交界处;原有绿化带加宽,县界门户、营里转盘,进行绿化。(七)智能安防监控及亮化:东环路、高速引线、井元路(同下道口至南佐恒大高速口)段、装院路,道路两侧及高速下道口花坛等绿化带,安装高清云台摄像机及车拍智能卡口摄像机;装院路、井元路安装空气环境在线检测系统;井元路(同下道口至南佐恒大高速口)段,道路两侧安装太阳能路灯;交通局指挥中心建设视频监控、管控平台,监控数据接入元氏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7个标段

一标段:高速引线道路环境整治;

二标段:装院路道路环境整治;

三标段:井元路、红旗大街道路环境整治;

四标段:东环路道路环境整治;

五标段:北外环道路环境整治;

六标段:107国道东侧当铺庄北---栾城区交界段道路环境整治;

七标段:智能安防监控及亮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一、二、四、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七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一、二、四、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七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2021 4月至 2022 3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一家设计企业、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3.6.6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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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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