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津兴高铁永清新城站交通枢纽及综合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津兴高铁永清新城站交通枢纽及综合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2】32号、永发改招标核[202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永清县津兴高铁永清新城站交通枢纽及综合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宏业路二期建设工程,(2)金雀街东通建设项目,(3)津兴高铁永清新城站交通枢纽项目,(4)益昌路至津兴高铁连接线。最高限价为30788.89 万元。总工期:7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设备采购,拆除清理,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抽测检查、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公交场站)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联合体投标须具备招标公告内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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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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