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阳磨市镇马磨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己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 【2020】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马鞍山村、救师口村、磨市村,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水安全保障工程(河道清表、岸坡治理)、水污染治理工程(人工湿地建设、污水收集池、堰塘整修)、水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缓冲带建设)和教育宣传工程(宣传牌)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4、招标规模:约1500万元。 5、工程建设 6、工期要求:12个月。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按照CJJ/T 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用专业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一期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 《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施工类“通用专业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12、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一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3、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一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 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 /TPFront/)及《长阳 信息网》( /cySite/)同步发布。 八、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