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17-QT-47)
1、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 华电章丘发电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
2.2 项目规模:2×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3/17-QT-4701 | 华电章丘发电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改造项目 |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改造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9.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本标的采购设备(火车静态衡除外)的成套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能力,并对成套设备拥有主要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能力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材料。
11.投标人指定的 1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员、施工人员等组织机构健全。 1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信等级证书。 14.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 3 年(2019年1月-至今,截止日期建议按挂网时间计)应具有在国内(同类型)燃煤电厂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有1项已成功投用,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且近2年内(2021年1月-至今,截止日期建议按挂网时间计)至少有1项销售合同业绩(在执行或已完成)。 注: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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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