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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工程、-井房工程

   日期:2022-04-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工程、井房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工程、井房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地债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

1.2项目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计划新建水源井61眼,井房62。(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7088.40万元,本次招标合计金额891.57万元;

1.6 标段划分:一标段:水源工程  投资估算:582.72万元;

二标段:井房工程  投资估算:308.85万元;

2.投标截止时间2022429  上午9:30

3.施工工期31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2510-2022610日,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8万元;二标段: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或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或被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5.5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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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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