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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XYZQ-6标段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4-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铁三局集团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XYZQ-6标段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GJ2022-CG171.招标条件西安至延安铁路站

中铁三局集团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

XYZQ-6标段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2-CG17

1.招标条件

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宜君至延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2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铜川至宜君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型钢、锚具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

2.2 项目概况

西安至延安高铁XYZQ-06标段: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铜川至延安段站前工程XYZQ-6标,起讫里程DK142+351~DK165+970,长度23.619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站场)2.37公里,桥梁2.382公里,隧道18.90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胜利庄隧道横洞、出口工区(4989m),宜君特大桥(1006m)、宜君站、阳湾一号隧道、庙下大桥、阳湾二号隧道、毛背沟大桥、阳湾三号隧道、寺沟1号大桥、寺沟2号中桥、阳湾四号隧道、任家台1号大桥、任家台2号大桥、任家台隧道、郭家沟中桥、武家塬隧道(9736m),路基7段。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筋(包件号:GC01、GC02、GC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2019年以来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在所有钢筋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4.2.2钢绞线(包件号:GJ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绞线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2018年以来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型钢(包件号:XG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2019年以来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4锚具(包件号:MJ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投标人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年产量200万孔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产量要求的生产线,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和连接器》(GB/T14307)、以及满足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2012)098号】和【(2012)211】号文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以来至少一份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商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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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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