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东港城市建设投资 安置区(前团岭埠村、学苑路南)供电配套及业扩工程已由日照市东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发改审〔2018〕76号文件、东审批发〔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日照东港城市建设投资 安置区(前团岭埠村、学苑路南)供电配套及业扩工程(EPC),前团岭埠村总建筑面积203771.1平方米,建设高层住宅楼6栋及居民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及储藏室等配套设施,学苑路南总建筑面积357884平方米,建设高层住宅楼13栋多层居民公建17栋及地下车库、储藏室等配套设施。
2.2建设
2.3建设工期:17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小区供电配套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住宅部分供电工程的报批报建、图纸的设计、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所有内容及送电直至交接给供电公司的交钥匙工程,工程必须满足验收要求并达到供电公司接收的要求;
(2)业扩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非住宅部分供电工程的报批报建、图纸的设计、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送电的交钥匙工程,工程必须满足验收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投资额: 45084584.8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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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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