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内容:4.1 更正为:4.1 13-25标段
2、原公告内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13-25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工程量清单以 2022年4月2日 文件澄清与答疑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项目不涉及危大工程,招标文件中与本说明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