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恒泽城市发展 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磁县恒泽城市发展 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磁县行政审批局 以 磁审批备字[2021]2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磁县恒泽城市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除银行贷款外其余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规模:本项目总占地为230346.60㎡(345.50亩),总建筑面积170422.5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门卫室、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
2.2建设
2.5工期:2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3.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