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河县委党校迁址南湖会展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共新河县委党校迁址南湖会展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批投资[2021]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新河县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县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共新河县委党校迁址南湖会展中心修缮改造工程,东楼南楼修缮改造,院落修缮改造及美化亮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工期:5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3.1.3信誉要求: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 工农路支行 帐号: / 帐号: 010918000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