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北京 2022年度机务餐厅及货运餐厅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244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预计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 (含税) 小计 ( (含税) 1 低值易耗费用 1184444 0.45元/人次 532999.8 2 人均劳务费 59 7000元/人/月 9912000 3 食材采购折扣率 / 0%≤食材采购折扣率≤100% / 总预算( 10444999.8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名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南航北京 机务餐厅及货运餐厅外包采购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餐厅劳务及食材采购工作。 机务餐厅厨房面积1583平方米,就餐区共有四个。空侧三个(地下一层二个,用餐面积共640平方米,座位数共400个;地上三层一个,440平米,座位数270个);陆侧一个,面积1196平米,座位数600个,包间2个。目前仅投入使用两个就餐区(空侧1个,陆侧1个),现就餐人次平均每日1600人次左右(包含空侧现场就餐200人次左右,打包餐100份左右)。 货运餐厅厨房位于国内货运区一层,厨房面积611平方米,就餐区位于地上二层,用餐面积274平方米,座位数150个,包间2个。现就餐人次平均每日400人次左右。 本项目总限价:人民币10445000元/2年(含税)。 人均劳务费用限价:人民币7000元/人/月(含税)。 食材采购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食材采购折扣率≤100%。 低值易耗费用限价:0.45元/人次(含税)。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由三部分组成:人均劳务费用、食材采购折扣率、低值易耗费用。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人均劳务费用限价:人民币7000元/人/月(含税)。如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食材采购折扣率为统一折扣率。【食材采购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食材采购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食材采购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食材采购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食材采购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例如,食材采购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单价限价×97.5%。投标人所报食材采购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食材每月进行两次定价(按照创价网每月25日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率定价次月上半月(1日—15日)食材价格、按照创价网每月11日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率定价当月下半月(16日—31日)的食材价格);招标人和中标人以创价网的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率为合同定价,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因创价网自身问题,导致招标人和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每月25日和每月11日)进行定价,则采用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到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岳各庄批发市场询价的方式定价,以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上浮6%为最终价格。须由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创价网服务账号,供招标人进行网上查询。 (3)低值易耗费用限价:人民币0.45元/人次(含税)。如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内容 南航北京 机务餐厅和货运餐厅 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