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154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江区环湖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1]3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湖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3.2投标人拟派
a、学历、职称要求(三条符合其一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b、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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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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