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海堤风光带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 的通州湾示范区海堤风光带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统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人。
二、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规模:
本次通州湾示范区海堤风光带二期海堤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提升,建设内容为:1、城镇段:新中闸至团结新闸,长约5.4公里,堤顶宽度15米,3米慢行道+3米骑行道+绿化带+6.5米车行道+绿化带。2、海上城市客厅段,堤顶道路宽度8米,含步行道、骑行道;上盖广场下方市政道路约800米。(暂定)3、农村段:自新中闸至G328遥望港大桥,长度约6.6公里.另需考虑海上城市会客厅段的衔接。4、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3、设计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其中:项目勘查10天、测绘3天、物探5天、项目建议书3天、可行性研究(满足海域申及行政审批报要求)15天、设计方案(含评审)10天、初步设计(含评审及概算编制)15天、施工图设计(含评审)15天,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60天,以上所有时间不包含报批后的审查时间。另以上工作时间除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以外,其他所有工作的总时间不得超过55天,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测绘(测量)报告、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设计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2)、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补充设计文件,中标人应无条件修改及补充,且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4)、工程开工后,按照规定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范围:
本招标工程为壹个标段,相应委托范围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加快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南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并编制了《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紧扣“江风海韵、现代都市”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坚决守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构建生态绿色廊道,打造具有江海风情的特色城镇,培育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提升产业发展质态,全力营造可漫步、可穿行、有温度、有活力的魅力水岸空间,全面展现美丽南通的精彩和美好。其核心任务为以沿江沿海堤顶路为主线,串联起沿线景、产、镇、村,建设大江大海风光带、江海风貌城镇带、诗意田园乡村带、沿海科技创新带和沿海高水平产业带,打造层次鲜明、内涵丰富的生态景观带。
为积极落实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重大方针,通州湾拟开展沿海堤顶路及沿堤生态景观建设工作,为通州湾沿海生态景观带的实现提供基础条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总投资7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江堤或海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投标人上述工程设计经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考虑。
2、拟派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
6.1拟派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2投标企业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人员(含
7、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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