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以牡行项目审批【2020】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
2.6.3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4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投资1.1亿元,建安费9488.68万元,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
3.2.1项目总负责
3.2.2项目管理负责
3.2.3工程设计负责
3.2.4造价咨询负责
3.2.5工程监理负责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1月到2022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6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5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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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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