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技改项目——分拣设备及储分一体系统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2.1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分拣设备、储分一体系统、配套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2.2建设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达到初验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分拣设备、储分一体系统、配套设备等采购及安装,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6质量标准: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代理商。投标人应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 3.5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截图为报告查看时间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现场开标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03月3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7日17时00分任意时间 5.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形式,投标人应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0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因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4开标 因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均不需参加现场开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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