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协助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 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2000295(0868-2242ZD195F)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投标供应商报综合折扣。项目共分 4个标段,年度支付总金额上限为 400 万元/年。其中,1 标段支付上限为 106万元/年,2标段支付上限为 102万元/年, 3标段支付上限为 98 万元/年,4标段支付上限为 94 万元/年。每个标段确定 1 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1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作为2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作为 3 标段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四的供应商作为 4 标段的中标供应商。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少于6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最高限价(1-协审费基准价格下浮率):1.00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非财政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的计价行为,规范委托协助审核工作,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协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具体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协助审核服务协议书》所定期限为准。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 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4 月 8 日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8:30-9: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 (深圳交易集团 政府采购业务 )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 4 月 1 日下午18时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 4 月 3 日下午18时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