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 2×350MW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ZB-NMKY-D20220-0001)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矿业(集团) (以下简称“内蒙古矿业”)是2013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2020年10月,由兖州煤业股份 (现更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兖矿能源”)进行了战略重组,现为上市公司兖矿能源的控股子公司。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 为内蒙古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 2×350MW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350MW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NMKY-D20220-0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 。
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催化剂存储现状,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供货要求,分批次供货。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 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应具有3份及以上催化剂使用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所供应催化剂投运后无质量事故和投运环保合格证明,至少3份。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货物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 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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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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