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交通运输局定州市京港线(G107)赵家洼村至定州新乐界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3月1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3月28日
2、原招标清单第300章中,子目号-d项中平均厚度26mm更正为260mm; 子目号-f项中平均厚度25mm更正为250mm;
原清单:
更正为:
3、原开标时间2022年3月31日13:30分更正为2022年4月14日9:30分。
4、原招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五)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监理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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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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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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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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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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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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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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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为:
(五)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9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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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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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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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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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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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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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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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