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和县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已经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编号【20224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和县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529003904003903001001 |
新和县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峻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部分设备的购买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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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双方公章),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4.其他要求: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同时设计须具备[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24日至2022年4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 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
六、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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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