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 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 建设的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已经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备〔2022〕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
3.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1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91万平方米,地库面积2.4万平方米,包括TOPcon厂区和集成电路厂区。招标范围为5GWTOPcon电池项目工程所需的主厂房车间及配套的生产工艺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及通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11亿元;监理费约200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无在建。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9年 3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行号:314303000333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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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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