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
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宣汉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宣发改审【202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达州普光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1】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共计3089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927平方米,地下建筑36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硬质铺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
2.4监理服务期限:18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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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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