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常安现代纺织工业园区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191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4日,具体开工时间见开工报告。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公共印染中心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安装工程、室外水井、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生产排水工程、车棚、围墙及土方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3投标人及拟派
(1)投标人或
(2)自2020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
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4)
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江苏润宇建设 ,暂停海安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时限: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28日止)。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
(7)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