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沭阳服务区房建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 (招标代理)现对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沭阳服务区房建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沭阳服务区为移址重建,其中房建工程建安费约为10400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JHK-FJJL10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各标段房建工程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加油站工艺设备管道、加油站大棚等内容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监工程项目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保修服务及附属配套工程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对应服务区施工期,共约3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如外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业主有权根据总体计划对项目工期(监理服务期)做调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业主不另行支付。监理服务期结束时间具体以工程交工验收、决算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2.5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c、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 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8.其他
8.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合同金额、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4本项目投标预约时间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公告下方。 8.5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 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公告下方。 8.8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