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境内工程渠阁站、曾庄站合并建设大寨河闸站设计变更的批复》(苏水建〔202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丰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总投资金额:约107125万元。
总工期:4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拆建1座灌溉站(2台400HW)、1座排涝涵洞(1孔2.0m*2.0m),新建8座灌溉站出水涵洞(φ0.8m管涵)。
对应投资金额:3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4月下旬(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涵闸或泵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C二类)。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5月19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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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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