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陵电厂2022年抗疫期间码头专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127-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金陵电厂2022年抗疫期间码头专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输灰综合码头及转运站,500立方含煤沉淀池,含煤废水沉淀池及含煤废水复用水池两座,检修楼,浴室,煤检楼、原煤样楼等。
项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的华能金陵电厂2×1030MW机组2022年抗击疫情期间专班码头外轮接卸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服务期限:预计工期自2022年4月10起,2023年4月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金陵电厂2022年抗疫期间码头专班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3个10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的运行维护业绩;投标人须具有1个对外开放煤码头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