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尉氏县灌排设施特大洪涝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市尉氏县灌排设施特大洪涝灾后修复重建项目已由汴水文【2021】207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HM-KF-20220308 2.3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 2.4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尉氏县西三干渠、东三北干渠、东三南干渠、竖岗分干渠、西三分干渠等6条干渠及西苏支渠堤防修复76.50km,护坡衬砌修复 2.545km,堤顶道路修复0.877km,重建节制闸1座,重建生产桥34座,重建斗门71座,维修管理所2处。 2.5建设 竖岗分干渠堤防修复4.3km,护坡衬砌修复0.455km,堤顶道路修复0.046km,西苏支渠重建生产桥2座; 施工7标段:西三分干渠堤防修复7.6km,护坡衬砌修复0.415km,重建生产桥8座,重建斗门7座; 监理标段:开封市尉氏县灌排设施特大洪涝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2、3、4、5、6、7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2019年01月01日以来均须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员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2021年01月01日起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01月01日以来均须具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员工,与本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具有2021年01月01日起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人员承担项目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6 根据最高院及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3.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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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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