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米、面、食用油、干杂、蛋、一次性用品等 (0633-22401225D067)公开招标公告
受南宁师范大学委托,现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米、面、食用油、干杂、蛋、一次性用品等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22401225D06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本项目为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商定点项目,供货范围包含南宁师范大学现有明秀、长岗、五合、武鸣4个校区共5个食堂,计划于2022年9月份在武鸣校区新增一个食堂。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3具体供货范围: A分标:普通大米、优质香米、面粉类,原则上最终确定2名定点供应商。按校区定期轮换供应,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食用油、干杂、调味品类,原则上最终确定2名定点供应商。按校区定期轮换供应,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蛋类,最终确定1名定点供应商。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D分标:一次性用品、洗涤用品类,最终确定1名定点供应商。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 4.1每年预算金额: A分标: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仟贰佰元整(¥1,029,200.00); B分标: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1,262,100.00); C分标: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 D分标:人民币壹佰零贰万肆仟叁佰元整(¥1,024,300.00)。 4.2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4.3每年最高限价: A分标: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仟贰佰元整(¥1,029,200.00); B分标: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1,262,100.00); C分标: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 D分标:人民币壹佰零贰万肆仟叁佰元整(¥1,024,300.0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在国内注册,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5.3诚信要求:2019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特定资格条件: (1)A、B、C分标: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初级农产品除外),食品类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食品类销售商还需提供生产、加工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加工厂、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24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 (2)D分标:在南宁市开设有所投标产品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7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最多只能同时中2个分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文件发票于付款后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6.5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递交 九、 9.1采购人信息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 十、公告发布媒体 、 和。 十一、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相关业务,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文件、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具体以供应商须知规定为准)。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需要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注册流程请详细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新冠疫情期间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 11.2供应商在使用平台或系统过程中遇到涉及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022年3月14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