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镇吴王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吴山镇吴王广场项目建议书重新的批复、发改服(2021)148号 1.4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CCGZ0004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CCGZ00043 2.5 建设 2.7 合同估算价:约7029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包含了悦书房、文史馆、小镇会客厅三个单体土建、安装、建筑周边广场及大门出入口土建、道路、景观、绿化、排水、照明、土石方等,总建筑面积约13090m2,其中悦书房建筑面积 2620 ?O,地上 3 层,建筑高度 16.3m;文史馆建筑面积 4080 ?O,地上 3 层,建筑高度 17.3m;会客厅建筑面积 6390 ?O,地上 3 层,建筑高度 17.3m。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 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1单个业绩合同中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3.2.2单个业绩合同中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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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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