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大清河(中医院--雄州路段)北堤两侧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县大清河(中医院--雄州路段)北堤两侧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雄县大清河(中医院——雄州路段)北堤两侧提升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___,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雄县大清河(中医院--雄州路段)北堤两侧进行场地整理、土建工程、绿化工程、墙体粉刷、小品、照明等工程。
2.1.3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549.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95.04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85万元 ,基本预备费:0.78 万元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市政工程或园林工程类项目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业绩。
设计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单位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市政工程或园林工程类项目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设计类业绩。
备注: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内企业为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 。 (6)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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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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