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一般工程)雄县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一般工程)雄县片区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以 雄改发投字【2022】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 ,招 标人为 雄县生态环境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一般工程)雄县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投资概算:3429.35万元;
2.3计划工期:2022年6月30日前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及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和条件,可组成联合体: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②类似项目业绩指:投资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或河湖治理项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可。
(3)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不得与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重复,且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8、2019、2020 年度)或从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 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公告第3款(5)、(6)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9)其他要求: ___/___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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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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