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金陵 委托,对金陵 烷厂总硫分析仪一台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14-3833-2566-B1 2.项目内容:金陵 烷厂总硫分析仪一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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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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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硫分析仪\0.02-10000ppm 0.01ppm 0.06ppm | 1.00 | 台 | 包1-总硫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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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投标人提供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书。2.不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前来投标。3.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应标产品生产厂家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公章)。 4. 企业运行状况良好: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 同类产品运用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仪器运用在油品分析上至少有3家以上该类型仪器的使用业绩。 6.紫外荧光总硫分析仪要求满足标准:符合ASTM D5453,D7183,SH/T0689。 7. 以下情况投标将被否决:1、 投标产品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采购技术文件中带“*”项 2 投标人提出的偏离经招标人确认为无法满足技术条件的。3、投标人投标时未提供产品样本或投标人所选型号未在所提供的正式产品样本中体现。 8. 付款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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