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美丽农村路(驿站、景观亭、路侧景观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金普新区美丽农村路(驿站、景观亭、路侧景观等)工程施工已由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美丽农村路(驿站、景观亭、路侧景观等)工程的立项便函 大金普发改投资发[2021]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环保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金普新区美丽农村路(驿站、景观亭、路侧景观等)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大连金普新区美丽农村路(驿站、景观亭、路侧景观等)工程,主要包括墙体彩绘、路长制、景观及绿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17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4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09 月 30 日)。
2.4质量目标: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
2.6投标保证金:32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2财务能力
1)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0.5。
2)投标人2020年度流动比率大于2.0。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1.3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项目50%的景观工程业绩;(其中不包含景观、小品的绿化工程不能做为本项目类似业绩)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上述材料复印件,业绩以经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备案为准并提供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1.4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园林绿化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办理须知网
投标人通过市 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4dd412f-504c-4cfa-b060-308ce896c5ee&CategoryNum=07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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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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