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石嘴山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宁夏石嘴山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国网宁夏电力 石嘴山供电公司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宁夏电力 石嘴山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网宁夏电力 石嘴山供电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YCZH-2022-013
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建筑及安装(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内外部装饰装修及深化设计、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安防监控、信息网络等)、室外配套工程(管网、道路、亮化、安防、绿化)等工程,涉及负责编写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建设项目及设备、主材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协助办理项目建设规划申报手续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 ”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和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