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海宝村乡村振兴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乡村振兴农业示范园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2}10号) 1.4
1.5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镇府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CCGZ00046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CCGZ00046 2.5建设 水系:地块北部有大坝水库和白水塘两片较大面积的水系,其他为零散的河塘沟渠。道路:017县道和淮南线穿村而过,村庄内部道路基本形成路网,连接各居民点和片区多为村村通道路和生产道路。 2.7合同估算价:约1745万元 2.8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太阳能路灯、水利工程、构筑物等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及其它相关资料。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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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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