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2年大庆高新区管投项目监理已经由庆高新管发【202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庆高新区2022年度第一期基本建设立项计划,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SZJL0510G220302001001001 | 2022年大庆高新区管投项目监理 | 包括石化产业项目、汽车产业项目、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旅发大会项目、其他项目等的监理工作。 | 2022年04月01日 | 2022年12月30日 | 273 | 796.7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3.投标其它条件:
(一)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及人员数量要求):
(1)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至少配备 32 人(监理人员配备执行黑建规范〔2018〕1号文件),其中总监 1人、工民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9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 7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4人、道桥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4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4人、监理员 3人。(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参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准。)
(2)投标人员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二) 其他要求:
1、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 /?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2、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项目机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因MAC
7、其他要求 1)项目总监可在大庆市不超过3项的监理工程项目兼职,上述行政区域以外地区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应增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能兼职; 2)其他人员可在上述行政区域内不超过2项监理工程项目兼职。上述行政区域以外地区不得有在建项目。 3)投标人监理部人员无论有无在建,投标人均须作出承诺。如监理部人员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投标人在承诺中要注明本次投标所涉及到的监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业主单位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03日至2022年03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7.9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 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 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 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 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五)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 一体化平台”——“房屋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 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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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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