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分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注册成立,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的国有大型电力生产企业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多晶硅项目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及技术研发。
新能源分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20号,距兰西高速公路峡口出口5km,距西宁火车站11km,距离曹家堡机场20km。
新能源分公司110KV黄河硅变原电力设计容量100000KVA,经过2012年扩建二线、2020年新增三线技改项目,各生产区变配电室预留的低压容量已基本用完,各低压配电室内为设备增容的地面空间也不足。为解决精整分场500KW退火炉和破碎洁净室车间近300KW的改造项目以及还原分场还原炉厂房升级改造项目和电子级多晶硅用石墨件净化工艺改造项目的后续用电问题,C20变电所10KVⅡ段增加两台高压开关柜(一台备用),沿电缆夹层敷设电缆至400V低压侧,在低压侧增加一台容量2000KVA变压器及4面低压馈线柜,从而达到为还原分场、精整分场技改项目提供动力电源。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编制《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在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的设计及建设;干式变压器、高压柜及低压柜在C20变电所的排列位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的整个过程。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 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1.2.2.2 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
1.2.2.3 绘制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高压柜和低压柜一次系统电气接线图、二次原理图、二次接线图及段子排列图。
1.2.2.4 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的采购及验收。
1.2.2.5 C20变电所扩容改造项目项目的土建施工内容包括楼板开孔、盘柜基础预埋件设计制作及各电气设备基础设计制作工作。电气施工内容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设备试验、电气设备调试、电缆敷设及各个盘柜基础的接地引接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内。
1.2.3.2项目工期:
(1)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验收工作;
(2)施工方案获得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采购,供货到施工现场;
(3)设备到货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
(4)设备试运行一周后完成项目验收。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无设计(或施工)资质,需提供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以分包,不允许转让。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提供至少一年的社保)。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5个变电所建设或扩容的总承包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