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起吊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1标段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的
变更公告
关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受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 委托进行招标的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起吊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1标段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招标编号:GXTC-A1-22450012),现须对招标文件发出标书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 商务评分标准3、注册资本金,评审标准,由“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以下(含),得0.5分;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得1分;20000万元至40000万元(含),得2分;40000万元以上得3分。(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下(含),得1分;2000万元至5000万元,得2分;5000万元(含)以上得3分。(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