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概况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0日 09点00分 共三年,采购人每年考核一次,通过后续签,如未通过,采购人可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8:30 至 2022年03月10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响应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省外供应商代表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 。
3、为不影响各响应供应商投标,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3)重要事项
1.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
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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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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