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1009193。1.3 项目类别:货物类。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选取2家中标人,为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 供应透明、白色铝卷,供货比例1: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本项目预算为1396.50万元(含税)。超过本项目限价(单价或总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预估) | 单价限价 ( | 总价限价 ( |
1 | 铝卷(透明) | 280000kg | 38 | 10640000 |
2 | 铝卷(白色) | 87500kg | 38 | 3325000 |
合计 | 13965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序号 | 招标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透明、白色铝卷 | 广州市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7】日历天内交货。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2.7 其他要求:2.7.1 投标人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2.1、2.7.2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2.7.2 须提供制造厂家制造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官方检测报告,或者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企标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注意: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产品检验报告,“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指检测报告中检测指标等于或严于《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