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900G22022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字[2021]107号文件批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6 招标控制价:610.49万元 2.7 建设规模: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5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3平方米,包含老人住房、活动中心、卫生所、餐厅、洗浴室等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未结束的可提供2018年-2020年的审计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企业信誉要求 3.6.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6.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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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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