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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经济开发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曲江经济开发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工程1.2项目业主: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

曲江经济开发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工程

1.2项目业主: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曲发改投【2021】16号

1.5项目代码:2020-440205-48-01-085199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资金100%

1.7

1.8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曲江经济开发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工业大道、兴园路及龙湖路为现状路改造,其中工业路起点接现状龙湖路,终点至现状国道G240线,道路全长约1770m,主要改造内容为沥青加铺及过路污水管预埋,工业大道为现状道路,线型走向基本遵循现状,本次实施起点接龙湖路南端(起点里程为AK0+000),向东延伸至国道G240 (终点里程为AK1+770.064),全长1770.064m,道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为48.5米,设计车速为50km/h;兴园路起点接现状国道G240线,终点延伸至最南侧地块,全长约1485m,主要改造内容为沥青加铺及过路污水管预埋,兴园路为现状路,线型走向基本遵循现状,分为兴园北路及兴园南路两段,其中兴园北路起点接国道G240(起点里程为BK0+000),向南延伸至工业大道 (里程为BK0+960),兴园南路起于工业大道(里程为BK0+960),终点至现状地块,全长1485.059m,道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设计车速为40km/h;龙湖路起点接现状国道G240线,终点至工业大道,道路全长约1005m,主要改造内容为完善人行道及绿带并预埋污水管,龙湖路为现状道路,线型走向基本遵循现状,本次实施起点接国道G240(起点里程为CK0+000),向南延伸至工业大道(终点里程为CK1+005.529),全长1005.529m,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为40km/h。

园北一路(千山谷段)道路为园区支路,道路全长250.251m,建设连通园区道路交通主干道;园北二路、园北四路及园北五路东段均为新建工程,其中园北二路起点接规划园北三路,终点至现状铜鼓大道,道路全长约700m,园北四路起点接现状新塘东路,终点至现状国道G240线,道路全长约804m,园北五路东段起点接园北五路西段,终点至规划振兴北路,道路全长约391m;园北五路西段道路与管道工程,连接片区南北向主要交通流,是城市次干路,项目起点与铜鼓大道相交,由西往东,沿规划线位,沿线由已投入使用的工业用地,正在建设的工业用地组成,终点止于桩号KO+487.83处,与园北四路(规划)相交,路线总长约0.488km;(宏创西边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园区路灯工程铜鼓大道、上乡路、宏海路,新塘东路,兴园南路及叔龙二路共6条现状道路照明改造。

2.1.3 项目估算投资额:项目立项总投资估算13034.05万元,本期建安工程费约6225.4469万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3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由各省的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本项目招标人

2

中山市建设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广东中天工程设计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4

鸿图造价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单位

5

广东惠湾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图单位

6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于2022年1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台调整后已不能查询人员信息,如本次招标项目评标过程中有省外企业无法提供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的,不作为废标条件。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 ),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的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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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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