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华小区低压电缆采购项目
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色年华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睢开经发备【2019】37号《金色年华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香格里拉置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色年华小区低压电缆采购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北,永兴路东。
2.1.2合同估算价:329.57万。
2.1.3供货期要求:5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5日内交货并运
2.1.4招标内容:金色年华小区低压电力电缆。
2.1.5质量标准:所供货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江苏省供电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件居配验收标准。
2.1.6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
2.2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
10. 其他 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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