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发电 保安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2-092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莱芜发电 保安服务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莱芜发电 保安服务外委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莱芜发电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仙门村东,装机容量为2*300MW和2*1000MW火电机组。为保障厂区及所辖区域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需聘用专业保安服务公司开展安保工作,负责厂区、办公区及所辖外围区域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环境,预防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协同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处置火情、汛情、厂内交通等突发事件,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维护治安、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服务期限:两年。
规模:2*300MW和及2*1000MW火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莱芜发电 保安服务外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安保规模不少于30人的保安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投标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人的关系。
3.2.4 投标人在华能集团内不得有过供应商不良记录。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