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祥府三期10kV居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262001001
江苏嘉丰置业 的泰和祥府三期10kV居配工程已经宿开发[201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和祥府三期10kV居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满1年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泰和祥府三期10kV居配工程施工,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4.6.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
4.6.3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的
4.9企业或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 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30; 6.2 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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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