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清溪镇半湖村唐庄路施工招标公告
(实行电子招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含山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清溪镇半湖村唐庄路(项目编号:皖E1-31-2022-0081)已由 中共含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含农工组〔20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溪镇半湖村唐庄路
2.2规模:
含山县清溪镇半湖村唐庄路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半湖村境内,为防汛道路,道路全长 0.507公里。老路多为土路,路面宽 4.5 米,路基宽 5.5~6.0 米,路面坑洼不平。本次设计是针对沿线进行道路整平,并对路面硬化处理,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2.3 工期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3 月 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5 月 18 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 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749748.6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3.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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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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