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南阳翔云机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1年南阳翔云机场服务 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CZ2021009050。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招取1家供应商为南阳翔云机场服务 供应食品原材料,本项目2年总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含税)。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位 规格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预计数量 备注(参考品牌及材质) 1 肉类 斤 符合GB2707-2005标准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50斤/天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当批次检验检疫报告 2 蔬菜类 斤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200斤/天 提供农残报告 3 水产类 斤 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50斤/天 提供水产品定性检测报告 4 冰冻类 斤 符合GB2707-2005标准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20斤/天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当批次检验检疫报告 5 豆制品 斤 符合2711-2003标准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50斤/天 / 6 家禽类 斤 符合GB2707-2005标准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20斤/天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当批次检验检疫报告 7 蛋类 斤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50斤/天 / 8 调味品 件 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投标折扣率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中标供应商每月都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中标人每月批价最终结算单价以谈判协商确认的价格为准。如果这期间价格变化较大,可通过市场调研对价格重新进行调整。例如:2020年6月的价格,中标人需在2020年5月统一报价。清单内所有产品需每月15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报价,最终价以市场实际调查的价格为依据,参考中标供应商前三个月报价的平均价及当地官方网站价格。 1.6交货 (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1.7交货期: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次日早晨9时前交货;如到货数量不足,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进行补齐。临时要货供货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投标人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需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2.9投标人中标后可提供具备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注意:提供关于本条款的响应说明;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