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2〕1号)、《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503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208.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配套生活中心。
2.1.3项目投资:按照《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2号)一期先行示范区投资约为13101.64万元。
2.1.4计划工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2)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3)施工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0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后续各项招标及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3)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一期)先行示范区厂房的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外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包含绿化工程、热力管网工程、弱电工程)、消防控制室及电信接入室内各系统设备等;②(一期)先行示范区配套食堂及宿舍的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内装饰工程、外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室外工程中的绿化工程、室外铺装、管网工程(含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电力管线、热力管网)、厨餐设备等;③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区域内的土方工程(道路、硬化下土方除外)、开闭站工程(包含开闭站电力工程)、水塔、消防水箱工程;(一期)先行示范区变配电室、变压器(含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工程)、地源热泵变压器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
以及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办理等全过程总承包。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 勘察设计业绩:
勘察业绩: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
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也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勘察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设计合同业绩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合同业绩。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重复计算,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已经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施工业绩。
注:包含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PPP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可作为施工业绩。
(3)
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②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3家,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公告第3款(4)、(5)项要求;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招标公告第3款对应的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及业绩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评审依据;③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分别委派各负责人及人员。 (7)其他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